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4年第6期)显示,该局近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酒类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甜蜜素。
其中,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七寶山酒(浓香型白酒)[生产日期2023/9/13、500ml/瓶(酒精度:50%vol)、商标:七宝山],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0.000828g/kg,而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甜蜜素。
上述通告附件《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备注栏披露,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4年第6期)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图/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述通告附件《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称,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其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白酒中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违规添加以改善产品口感,也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与配制酒交叉污染,还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辅料把控不严。
公开信息显示,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江西七宝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始创于1957年(原上高县酿酒厂),坐落在锦江中游,是江西省酿酒行业重点企业、全省16家名牌企业。
据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通告显示,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曾数次因甜蜜素不合格问题被通报。其中,2019年12月18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由旺中旺百货有限公司北西店销售的,标称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七宝山酒,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2020年8月19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由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1批次七宝古窖酒,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此外,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此次通告还显示,标称江西桔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子固”江西大曲(浓香型白酒)(125ml/瓶,酒精度:50%vol,生产日期:2015/9/8),被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上述通告还称,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